在缔约过失中可以主张间接损失,即主张可得利益损失。一般地,合同当事人违约时造成可得利益损失,在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最终判决是否准许可得利益损失赔偿。而合同并未成立等具有缔约过失,在主张赔偿时也有可得利益损失的,那么是否主张该利益损失,可以先确定缔约过失赔偿的范围。按规定,缔约过失的赔偿范围包括以下:
1、固有利益损失;
2、信赖利益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因此,在缔约过失中可以主张间接损失,即主张可得利益损失。
主张可得利益损失时,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因信赖合同有效成立而放弃的获利机会损失,其实就是放弃跟其他人订立合同的机会蒙受的损失,比如本可以跟其他人订立合同,但因为信赖缔约方造成的损失。如果发现缔约方有不正当订立合同的行为的,比如恶意磋商,涉及到不正当竞争的,掌握相关证据后,可以选择及时投诉举报。
2、利润损失,即无过错方为缔约放弃正常营业所获得的利润损失,比如为缔约没有正常营业,因此丧失的正常收入损失。
3、因身体受到伤害而减少的误工损失,为达成合同致身体发生伤害造成损失。
4、其他可得利益损失。
一、交通事故间接损失怎样赔偿
交通事故间接损失的赔偿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间接损失指可得利益的丧失,即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侵权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包括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和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一般包括停运损失、养路费、保险费、运管费、受损物品必将获得的利益等。而对于那些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的间接损失,则不予赔偿。
全文61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