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的计算方法根据是否有固定收入来确定。无固定收入的工人误工费为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有固定收入的工人误工费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误工费的计算涉及到两个因素:误工时间和误工收入。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不能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误工费如何计算?
误工费是指因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者违约等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导致受害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使其不能正常从事原本应当从事的工作或者减少劳动收入而需要支付的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六条规定,误工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的法定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或者法定代理人安排的休息日、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其他休息日,误工费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六十计算。
受害人的法定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或者法定代理人安排的休息日、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其他休息日,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七十计算。
受害人不能确定休息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月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误工费的计算方法在不同的法律文件中有可能会有所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安排适当的休息日,并依照国家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工资,则受害人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误工费。
在处理误工费纠纷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误工费的计算,误工费的支付,应遵循法律规定。
误工费的计算方法因情况而异,应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应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的法定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或者法定代理人安排的休息日、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其他休息日,误工费应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七十计算。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工资,则受害人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误工费。在处理误工费纠纷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误工费的计算,误工费的支付,应遵循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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