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男性不构成强奸罪,可能构成强制猥亵罪。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可以看出,刑法对于强奸罪的对象仅限定在女性,并未将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进行法律规范,所以男性强奸男性不构成强奸罪。
强制猥亵、侮辱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即他人身体自由权、隐私权和名誉权。行为人以发生性关系为目的,违背男性意志,采取了暴力手段实施奸污行为,对被害男性身心造成严重损害,符合该罪的犯罪特征。
强奸不满14周岁的男童的,构成猥亵儿童罪。
强奸罪的构成,强奸罪被判多少年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2、客观要件。强奸罪客观上必须通过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实行奸淫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本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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