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络帮助信息犯罪活动罪的案件,若涉及的资金流动金额高达80万元人民币,则通常被视为情况较为严重的案例进行审理判决。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对于那些明知他人在信息网络上进行犯罪行为却仍然为之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关键技术支持,或者是给予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行为,情节非常严重者,可判处长期(3年以下)或短期(拘役)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全文32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