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投诉快递员遭对方上门殴打,殴打他人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时间:2024-02-16 20:41:08 22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男子投诉快递员遭对方上门殴打,殴打他人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当快递员在职务执行过程中实施暴力,受害者有权向快递公司索赔。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明确指出,员工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由所属组织承担民事责任。

2.这意味着,受害女士在快递员工作期间被殴打后,可以合法向快递公司提出赔偿要求。

3.此外,若此行为属于《国家赔偿法》赔偿事由,应依照该法处理。

二、法律依据与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

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国家赔偿法》赔偿事由的,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处理。

三、伤残鉴定程序

人身伤残鉴定的程序详细规定了受害人在索赔过程中需要准备的材料和步骤。

1.受害者需带上加盖公章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需携带医院的诊断证明和相关检查报告;

3.还需借阅手术病历等医疗记录;

4.如涉及被抚养人,还需准备相关身份和户籍证明;

5.受害者需亲自接受检查并支付评定费用。

这一流程对于赔偿过程中的证据收集和法律途径的采用具有指导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n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n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n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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