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顺庆区法院近日成功执行了一起父亲拖欠1岁女儿抚养费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维护了婴幼儿的合法权益。
家住南充的张某(女)与何某(男)原本是一对夫妻。二人于2013年6月6日登记结婚,婚初二人感情尚好,并于2014年1月16日生育一女,后来却因性格上的差异发生矛盾,常起纠纷,夫妻感情逐渐破裂。2014年9月,张某起诉到南充市顺庆区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法院受理后,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何某也认为夫妻关系实难维持,于是同意离婚。最终,二人在法官的调解下,达成了离婚协议,并约定女儿随张某生活,何某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1200元。但其后,何某却未按时支付抚养费用,张某于是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顺庆区法院受理了张某的执行申请后,立即展开了执行行动,通过查询,了解到何某在银行有存款共计1万余元,遂即对其中4900元的金额予以了扣划,在扣除执行费用后,支付给了张某。至此,该起纠纷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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