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的处罚如下:超速10%以内不处罚;超速10%-20%的处50元罚款,记3分;超过速20%-30%处50元罚款,记6分;超速30%-50%处200元罚款,记6分;超速50%-70%处1000元罚款,记12分,可并处吊销驾驶证;超速70%处2000元罚款,记12分,可并处吊销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全文42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