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行就医报销比例:
1、选定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0%;
2、非选定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予支付。
二、转诊报销比例:
1、本镇/街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
2、镇/街定点医院门诊部或定点专科医院门诊部:50%;
3、市内三级定点医院门诊部:35%;
4、其他医疗机构:不予支付。
三、门诊抢救报销比例:
1、镇/街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70%;
2、选定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本镇/街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外的市内医疗机构门诊:60%。
四、急诊:
选定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时间外,直接到本镇/街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
深圳社保一档住院报销比例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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