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的行为乃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干扰了金融行业的稳健运行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面对此类犯罪嫌疑,公安部门只要掌握初步充足的证据便有权实施刑事拘留措施。
这一举措旨在为顺利推进后续的侦查工作做好充分准备,以保护潜在的罪犯免于外逃并破坏相关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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