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标准化运作离不开严格的管理制度,但在实施管理制度的过程中,也应考虑到更人性化和把握规模。该公司食堂的厨房工人打包了公司剩余的大米,并被解雇回宿舍。这是否合理
公司食堂厨师因包装大米而被解雇是否合理
黄江一家公司的食堂厨师刘阿姨*被认定为盗窃,并被公司解雇,因为她那天生病,从公司打包了两份大米回宿舍。刘女士赢得劳动仲裁后,公司拒绝并向东莞第三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近,,一审法院认定该公司的解雇是非法的,并下令赔偿刘阿姨*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超过60000元
法院:解雇的理由过于故意和非法
法院认为:当刘阿姨生下来病了的时候,从公司打包两份大米回去吃是合理的。公司认定她盗窃公司财产是不合适的。该公司的行为构成非法解雇,应支付相应的赔偿。法院裁定该公司因非法终止劳动合同支付6.1万元经济补偿金。法官认为:
公司有权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下解雇员工,但解雇原因不应过于随意。公司的标准化运作离不开严格的管理制度,但在实施管理制度的过程中,我们也应该考虑更多的人性化和把握规模。公司以这种牵强的理由解雇员工,这将极大地损害员工的积极性,影响公司的形象。在做出这样的决定时,公司也需要考虑这种潜在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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