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犬登记制度只在严格管理区实行,养犬人在取得免疫证明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犬只到所在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个人办理犬只登记所需材料:
1、养犬人身份证;
2、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明;
3、犬只免疫证和电子标识植入证明。单位办理犬只登记所需材料:
1、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
2、看管犬只的专门人员的身份证;
3、独立场所及犬笼、犬舍等封闭圈养设施的相关证明;
4、犬只免疫证明和电子标识植入证明;
5、安全养犬制度。
办证(年审)业务流程:
1、犬主携带犬只前往指定宠物医院;
2、填写并提交犬只登记申请审批表;
3、宠物医院给犬只免疫和植入电子标识;
4、在犬只登记申请审批表和犬只免疫证明中贴上电子标识条形码标签;
5、犬主将身份证、犬只免疫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及其它要求的材料交给公安办证人员审核;
6、阅读器识读电子标识信息并通过接口数据线将数据传输到指定的电脑上进行数据导入;
7、给犬只摄像并导入系统;
8、通过二代身份证阅读器将犬主身份信息导入系统;
9、办证员采集犬主和犬只信息;
10、审核提交通过后制作养犬登记证;
11、养犬人领取养犬登证。
全文46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