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产权改革后的房屋转让手续如何操作办理
首先买卖双方要建立信息沟通渠道,随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然后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经审查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随后双方办理立契手续,接着缴纳相关税费,最后就可以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二、房屋转让方式有哪些
1.房屋买卖:转让人将房地产移转给受让人所有,受让人取得房地产产权并支付相应价款。这种行为贯彻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必须注意,城市房地产买卖中的地产只能转移使用权,所有权仍属于国家。
2.房屋赠与:城市公有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进行赠与;土地使用权的赠与也不涉及土地所有权问题。
3.其他合法方式:
(1)以房产作价人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屋产权属发生变更的;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
(2)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资金,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产,而使房地产权届发生变更的;
(3)因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房产权属随之转移的;
(4)以房产抵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房产转让过户的费用有哪些
1.房产转让过户的费用如下: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买方承担房屋转让费用;
(2)土地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卖方承担;
(3)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卖方承担房屋转让费用;
(4)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双方承担房屋转让费用;
(5)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买方承担房屋转让费用;
(6)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买方承担房屋转让费用;
2.非普通住宅交易时契税按房价5%缴纳,无论取得产权满不满五年,都要按规定缴纳土地税、所得税、万分之十的印花税。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价1.9%交纳,其它不变。二手房计税基数是房屋评估价,首套房是根据卖家是否首套房。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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