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教育经费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1、职工教育经费可以抵扣进项税。但需满足下列条件:
(1)除人人有份集体福利外,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形成的,且取得了符合规定的抵扣凭证,即可以按照正常规定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
(2)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
二、哪些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5、法律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职工教育经费是否需要每月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需要每月计提。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与高新技术企业的限额统一,从2.5%提高至8%。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职教费的税前扣除原则:必须实际发生,企业该项支出,必须实际发生,仅仅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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