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经理必须由董事会聘任吗
1、总经理必须由董事会聘任,这是董事会的职权。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理的职权有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二、股东会聘任经理的决定可否不通过董事会
未经董事会通过大股东直接聘用总经理是不合法无疑。但是,不合法不代表不可行!原因如下:
1、当大股东控制的董事人数占董事会半数以上时,大股东直接聘任,跟董事会审议通过只是程序上的不同,结果不会改变;
2、如果在公司《章程》中有约定,公司总经理由大股东委派(包括类似的约定时),那么大股东直接聘用总经理只是程序上有瑕疵,上诉到法院,也不会撤销大股东决定,也只是要求补齐程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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