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继子不给户口本,导致养父刘先生无法登记再婚。在讨要未果后,刘先生将继子告上法庭,要求拿回户口本。
今日上午,房山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上午8点半,刘先生走进了房山法院坐在原告席上,扭着头不看坐在对面被告席上的继子。刘先生的亲生女儿也来到了法庭,坐在旁听席上。
继子苑岩(化名)在法庭上说,继父找老伴没有跟他商量,他也没有强行拿走户口本,户口本是因为自己搬家落在了朋友家,并称:“我说有空取回来再给他,他就是不等!”
苑岩在法庭上提高了嗓门说,“母亲去世后,他没给我买过一件衣服,而且我上班这么长时间,他连一个电话也没给我打过,我妈跟他结婚他欠了一屁股债!他从小就打我。”苑岩说,户口本可以给,但最快也得一个月。“不行,最迟一个星期,因为我急着要结婚,拿户口本登记用。”刘先生坚决反对。
此后俩人为还户口本的时间争执起来,因为分歧太大,双方不愿意调解。
法官宣布休庭,将择日判决。
案情回放
刘先生起诉称,他与苑岩的母亲婉秋(化名)是再婚夫妻。苑岩三岁的时候,刘先生和婉秋结婚。13年后的2004年,婉秋因病去世,撇下了刘先生父子相依为命。
今年春天,有朋友给刘先生介绍了一个老伴,双方认为很合得来,便商量着想办理登记结婚。
当刘先生将此事和苑岩商量时,却遭到反对。苑岩拿走户口本,以阻止继父结婚登记。
今年7月24日,多次索要未果的刘先生以继子侵犯了其婚姻自主权为由,将继子苑岩告上了房山法院,要求判令苑岩返还刘先生的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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