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承担的债务能否由总公司代为偿还
时间:2023-10-21 19:07:02 11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分公司承担的债务能否由总公司代为偿还

分公司承担的债务能由总公司代为偿还。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也可以先以该分公司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再由总公司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公司债务不还怎么起诉

公司债务不还的起诉方式如下:

1.当事人应当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

2.人民法院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受理;

3.人民法院组织当事人开庭审理;

4.依法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三、公司债务清偿顺序怎么排

1.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费用。例如,破产诉讼的费用、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等。

2.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3.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4.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n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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