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是特殊的商品,投资环境所形成的信誉,是城市的品牌。城市作为巨大的经济实体,是劳动的产物,是人类文明的结晶。城市又是有生命的,是一刻不停地发展和增值着的有机的价值实体。法制作为城市社会秩序的基石,是一切经济活动的平台。当代经济学理论认为,城市是可以并且需要经营的。广义上说,城市可经营的资本既包括自然资源、人力资源、知识资源,还包括法制资源。自然资源是有限的,知识资源和法制资源则是无限的。知识资源植根于人类的智力创造,它既可以同传统的物质财富结合起来,使物质财富极大地增值。作为知识资本,它还可以使财富无中生有,变废为宝。法制资源对知识资源的开发具有能动的促进作用。通过对法制资源的合理配置,可以有效地发掘知识资源。通过对知识资源的利用和有效保护,又可以产生新的财富。传统经济主要是从自然界固有的资源中获取生存和发展的手段,那是自然的恩赐,是老祖宗留下的有限的遗产。现代新经济则主要是向人的智慧索取财富,而智力资源形同浩瀚的宇宙,永无穷竭。它既可以开发出技术产品,增加财富;又可以设计并实施良好的法律规则,优化社会秩序与市场环境。技术创新及其法律保护已经成为现代竞争的主要手段。因此,运用法律手段对商标等知识资本的驾驭、开发、运用和保护状况如何,也已成为衡量一个城市的领导者现代化意识高低的重要指标。
当今世界,经济日趋全球化,物流的便利与资讯的快捷改变了传统的时空观念,从而给资本与技术提供了更多的投资选择空间。自然环境的优美固然可以令人赏心悦目,但对投资者来说,真正的魅力来自文明与秩序之美。良禽择木而栖,投资者最关心的是交易安全和利益回报的保障。与天然条件相比,良好的投资环境,才是吸引资金与技术落户的温柔富贵之乡。就环境而言,投资者利润价值的获得,往往要借助于商标这个媒介来实现,因此,它的全部利益几乎都集中表现在对商标的保护上。城市作为法制的载体,有效地保护商标,可以树立城市的良好形象,也是对投资信心的可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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