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与拘留的主要区别体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首先,拘役属于一种刑罚制度,而拘留则被视为一项强制性措施;
其次,二者所适用的社会主体差异显著,拘役适用于被判定有罪的犯罪分子,而拘留则通常运用于正在实施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犯罪可能性的现行犯或嫌疑人;
再次,这两种处罚方式的作出决定权具有明显的区别,拘役的判决权归属于法院,而拘留则由公安机构和检察部门共同行使;
最后,从实际执行时间长短来看,拘役的时限为1个月以上但不超过6个月,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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