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山东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通知,调整公积金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还完贷款买二套房还算首套。新政给改善型购房者减负。17日,记者从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淄博住房公积金仍按原有政策执行,认房不认贷。不少市民期待淄博也尽快出台相关政策。
现在,我们还没有接到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的相关通知,仍按以前的政策执行。17日,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淄博住房公积金仍认房不认贷,首套房认定要看名下有无房产,如果有两套房,就被视为二套房,而首套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第二套住房不能再用公积金贷款,第三套住房执行和商业银行一样的规定,不能贷款。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如果市民买的是夫妻双方包括孩子名下的首套房,房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首套房首付不低于20%,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最高可贷剩余房款的80%;90平方米以上的,首套房首付不低于30%,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最高可贷剩余房款的70%。对于二套房的话,要看首套房的面积,如果首套房超过淄博市人均住房面积40.37平方米的话,二套房就没法贷,如果首套房的面积不超过40.37平方米,二套房首付要50%,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剩余房款的50%。
利率方面,如果是首套房,贷款5年以内的,利率为3.5%,5年以上的贷款,利率为4.0%,第二套房利率上浮10%,分别为3.8%和4.4%。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贷款期限加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五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得申请贷款。
全文66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