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情境中,将抵押车辆取回是否构成犯罪行为尚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判断。
例如:
(1)若抵押车辆系经合法程序进行公开拍卖后获得,则直接将其取回可能构成违法行为;
(2)但倘若该车辆为未经授权的私人抵押物或被非法转售,且未按照法律规定完成相关的拍卖及过户手续,此时将其取回便不视为违法行为,仅涉及到债权债务关系的争议。
具体流程如下:
1、借款方应向贷款机构递交贷款申请,同时向贷款机构提供包括个人身份证明文件、驾驶执照以及购车合同等在内的各项证明资料;
2、贷款机构将对借款方的资信状况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车辆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以确定最终的贷款额度;
3、在双方达成共识之后,贷款机构与借款方将签署正式的贷款合同,并发放相应贷款款项,在此过程中,借款方需将车辆的行驶证暂时押至贷款机构处保管;
4、由于车辆抵押贷款通常要求每月按时还款,如借款方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贷款机构有权依法处置该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全文58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