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没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驾驶证,并可以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能提供相应的驾驶证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如果属于无证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