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没有这样的权利,按规定必须本人有接收户口地并且由本人办理迁移手续才可以迁移户口,所以户主没有这样的权利。
一、离婚后多久户口会被注销
离婚会涉及户口迁移的问题。那么,如果离婚时未将户口迁出,那么离婚后多久,户口会被注销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因此,离婚后无论多久户口都不会自动注销,必须是主动申请才会引起户口变动,申请户口变更的可以是当事人,也可以是户主。并且,一般情况下只有对方死亡、参军或者失踪才可以申请注销户口。
二、户口可以迁到哥哥名下吗
1、不可以:户口投靠直系亲属迁移的,在符合迁入地准入政策、并且当地的集体及户主同意接收的前提下,只能在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之间相互迁移;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具体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三、离婚后男方有权注销女方的户口吗
离婚后男方没有权利注销女方账户。只有对方死亡、参军或者失踪才可以申请注销户口。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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