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的设定是上下级之间基于工作情况,设定工作目标,然后确认考核的标准,明确奖惩条款,签订目标责任状,过程中经常沟通,结束后根据达成情况实施奖惩的过程。
所以考核标准是上下级之间商讨之后确定的,如果下属觉得自己的目标或者考核标准不合理,可以跟领导去沟通,如果不能接受,可以选择不接受。不过,如果下级不接收的话,可能会带来其他的后续问题,上级可能会把工作安排给其他人,同时调整下属的工作职责或者工作范围。这个结果一般情况下不太好,所以在拒绝之前一定要考虑好。
还有就是如果上级管理套路不成熟的情况下,有可能会出现根据心情和天气预报,调整考核标准的情况。上级的不成熟,会让下属无所适从的。曾经有一家投资公司,公司一直处于管理不规范的状态,老板的主业是做P2P,看到投资挣钱,就注册了一个投资公司,有没有精力管理,刚开始让自己家的一个亲属管理,是位年轻的女子,管的一塌糊涂,后来找了一位做风控的哥们儿来做总经理,刚开始的时候此人畏手畏脚的,后来跟那位女子沟通之后,忽然变得大开大合,口头禅就是:“扣你绩效”!没有多久,公司的前台投资部门和后台部门的几位总经理就都离职了。老板之后让他的大哥来收拾残局,最后只能关门了事。
首先可以确定的时,绩效考核标准肯定不是随意定的,否则岂不是什么有利那公司就定什么?公司制定考核标准实际上和制定规章制度的流程是一样的。
一、公司制定的考核标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不符合的考核标准是无效的。比如说类似”拒绝加班,扣10分”的条款。
二、公司在制定考核标准时,必须经过员工代表的讨论和表决。员工要按照合理比例覆盖所有部门
三、必须要讲考核标准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公示。通过通告栏张贴或者其他途径。
四、考核标准必须要告知本人,并进过员工本人的签字,或者在每次考核时让员工本人签字。
只有符合以上四点的考核标准才是有效标准,否则会被视为无效标准,不能作为考核的依据。
公司经理侵犯商业秘密获刑
一家技术公司的总经理许某伙同公司部门经理魏xx、李xx窃取公司技术资料另起炉灶揽取业务,非法获利97万余元。近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魏xx和李xx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各处罚金50万元、5万元。许某将另案处理。
法国HEF公司是一家从事机械零部件表面高技术处理的公司,上海舍福表面技术有限公司为该法国HEF公司的全资子公司。1998年7月,舍福公司获法国HEF公司授权,使用金属表面热处理技术,并形成规模化生产能力。
2001年2月至5月,舍福公司总经理许某与市场部经理魏xx共谋成立从事金属表面热处理的上海xx有限公司。同年3月,许某以舍福公司的硫氮碳共渗盐浴炉的温度控制采用加热室和盐浴的双重控制温度技术要求浙江xx厂(舍福公司设备供应商)定制3台电炉,于同年6月交付欧本公司使用。
许某作为欧本公司总经理,负责欧本公司经营、管理,魏xx任副总经理,具体负责质量控制等事务。许、魏以高薪等利诱舍福公司技术部经理李xx至欧本公司任职。2001年8月,李xx利用其担任舍福公司技术部经理的工作便利,将该公司《作业指导书》、《质量管理手册中的程序文件》、《工艺流程卡》等文件复制在电脑软盘中,随即向舍福公司辞职,至欧本公司担任技术质量部经理。
此后,许某、魏xx以低价揽取了原由舍福公司承接的客户公司的业务。魏xx、李xx按照窃取的上述主要文件的技术要求,编制了欧本公司的相关文件。
2001年7月至2003年12月,许某、魏xx、李xx利用掌握的舍福公司的材料表面盐浴氮化、氧化处理技术以及按照舍福公司技术要求定制的盐浴炉等工具设备,为上海及浙江的多家单位进行金属表面热处理加工业务,共获利人民币97万余元,造成舍福公司重大损失。
2008年6月,一审法院判决后,两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魏xx、李xx与他人共同窃取舍福公司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权利所有人舍福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依法应予惩处。一审法院根据魏xx、李xx犯罪的事实、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到案后的认罪态度等情节,对两名被告人作出的判决并无不当,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在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劳动定额管理等方面,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经协商一致确定;不能随意制定、修改、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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