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提前解散员工可直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提前解散,员工有权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并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公司解散员工未给工资怎么办
相比于诉讼,更快速更有效的解决方式是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不同于诉讼,是免费的,也不用律师。员工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要工资和相应的赔偿金,还是无果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注意的是,提出劳动仲裁的时效是60日,即劳动者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超过此时效的可进行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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