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在借调期间发生工伤怎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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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被借调后,在借调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
二、员工借调协议是否违法
员工借调协议通常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以下情形例外: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n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n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n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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