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汕头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
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受理人员将材料退回申请人补正。
3.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根据信息平台查阅办理情况,带齐申请材料纸质版到区民政局,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4.监督检查配合
依据《广东省民间组织年检暂行办法》第二条,汕头市金平区民政局将采取年检方式对被许可人进行监督检查。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到汕头市金平区民政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受理人员将材料退回申请人补正。
3.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到区民政局,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4.监督检查配合。
依据《广东省民间组织年检暂行办法》第二条,汕头市金平区民政局将采取年检方式对被许可人进行监督检查。
特殊环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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