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庆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事指南
办公地址:渝中区人民路13号劳动保障大楼办公电话:63892206
重庆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负责全市基本医疗保险计算机网络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审定市级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及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支付、管理和监督工作。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不具体经办医疗保险工作,在主城六区设有6个分中心,负责本辖区内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申报费用审核、结算等具体业务。具体电话如下: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渝中区分中心:
636231、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江北区分中心:
67862622、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九龙坡区分中心:
68673928、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沙坪坝分中心:
65458726、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南岸区分中心(经开区分中心):
62600413、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大渡口区分中心:
68951283、重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8633901。重庆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另设有离休干部统筹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63852883,负责市级统筹区离休干部医药费的单独统筹工作。
(二)、参保登记办事指南。
1、参保单位填写《基本情况调查表》
2、参保单位向医保经办机构填报《参保单位基础信息采集表》和《参保人员基础信息采集表》
3、到医保经办机构领取《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基本医疗保险证》、《门诊病历》及有关参保登记的表、册
4、将《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和参保登记所需的各种证件资料(机关、事业单位须报证件资料包括: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批准成立证件、退休人员退休审批件等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单位须报证件资料包括: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地税登记证件、退休人员退休审批件等原件及复印件)报送医保经办机构审批
5、医保经办机构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6、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准予参保登记
7、参保单位每月15日前填报《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医疗保险费申报表》进行缴费申报
8、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合格后,缴费单位领取《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医疗保险费缴费通知单》
9、缴费单位在每月1日—10日凭《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医疗保险费缴费通知单》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手续。
(三)、费用审核办事指南
1、异地就医报账在各分中心办理。
2、未联网医院的特殊疾病门诊报账在各分中心办理。
3、特殊疾病申报在分中心办理。
4、异地就医申报在各分中心办理。报销时间规定:单月1-5日接收市级公务员普通门诊补助(节假日顺延,下同);双月1-5日接收特殊疾病门诊,每月1-5日接收异地住院、工伤、生育费用;申报特殊疾病是每月20-30日;申报异地就医随时均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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