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一审二次开庭坐牢吧
一般的刑事案件,原则当庭宣判。
如果案件复杂,或者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原则不当庭宣判,须经第二次开庭才进行宣判。特殊的案件,也有第三次,每四次,甚至更多开庭次数才宣判的可能。
具体的案件,具体对待,不能一概而论。
二、刑事案件开庭后多长时间宣判
刑事案件法院开庭后二个月以内宣判。《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三、二次开庭什么意思
在法院诉讼中,经第一次开庭审理后,如果承办法官认为第一次开庭没有能完全查清案件情况、或认为有些证据和事实需要进一步核实调查的、或出现了新的证据需要双方质证等情况,都可以决定进行第二次开庭。
全文60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