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开车撞死人让妻子顶包,撞车后找人顶包怎么处理?
近日,淮安一轿车与电动车相撞,被撞电动车驾驶人当场死亡。民警调查时,男子杨某称当时是其妻子鲁某在开车,而民警调阅监控却发现是名男子在开车。
最终,杨某承认了驾车肇事的事实,并交代之前因酒驾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因害怕承担法律责任才让妻子顶包。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
二、撞车后找人顶包怎么处理?
撞车后找人顶包的,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情形,构成交通肇事罪的,需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交通肇事致人当场死亡怎么赔偿?
交通肇事致人当场死亡的,需要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十五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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