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目前说的农村宅基地,主要包括宅基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地上房屋所有权。按照国家法律,宅基地是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宅基地所有权各位就别惦记了,那是集体或者国家的。咱们所说的过户,其实就是将宅基地的使用权以及地上房屋所有权交给别人。也就是说,宅基地是可以过户的。大家要注意,农民个人之间不能私下转让或过户。房屋的所有权过户也有法律的依据。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4.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5.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6.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过户后,宅基地使用权也相应转让。据今年的最新消息,我国将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相信也会由此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一、宅基地房产证过户要满足的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随房一并转让。
二、宅基地房产证过户程序:
1.原宅基地和现宅基地使用者共同向村民委员会申请;
2.村委会向国土资源所申请;
3.国土资源所地籍调查,或国土局地籍调查,公示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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