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撤销婚姻是否有具体的条件要求
申请办理撤销婚姻登记的条件: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未到法定婚龄的;
4.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5.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撤销婚姻的受理条件是什么
受理撤销婚姻申请的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
3.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
4.当事人提供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三、撤销婚姻后的婚姻属于二婚吗
撤销婚后再结婚不属于再婚。可撤销婚姻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被撤销后自始无效。法律规定的可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就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因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n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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