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案件判决书是否要通知被害人?
诈骗案件判决书是要通知被害人。我国《刑事诉讼法》仅仅规定法院在确定开庭日期后传唤当事人,并且在案件宣判后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被害人属于当事人范围之一。
但是司法实践中诈骗案件法院开庭时一般不会通知被害人,可能因为没有被害人的联系电话或者被害人已经委托了辩护人,也可能法律并未明文规定需要通知被害人。
但是开庭时肯定会通知被害人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同时《刑事诉讼法》规定案件宣判后的判决书需要送达被害人,相当于宣判时间已经通知了被害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二、诈骗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就是指以诈骗罪数额大小为主要因素,结合情节因素确定的标准,也是诈骗罪罪刑法定原则的重要标志。对于诈骗罪量刑标准的两个考量因素是:一是诈骗的数额标准;二是诈骗的情节因素。
最重要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在当代的社会涉嫌刑事诈骗等,那么根据我们国家《刑法》当中的规定是需要由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然后检察机关负责审查起诉,最终就是人民法院定罪量刑,并且下达了判决书之后,应当将这个判决书送给被害人。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所规定的当事人是包括由被害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节 公诉案件 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n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n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n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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