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骨折伤害应该如何索要赔偿?
时间:2023-07-05 08:31:41 13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属于工伤,按照伤残等级给予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伤残辅助器具费、护理费、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需要根据伤残等级以及所在地具体分析,可以咨询当地的人社部门。如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受伤而是他人原因造成损害的,则按照人身损害进行赔偿,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实际的受伤情况具体赔偿。

工人在工地上受伤怎么赔偿

工地工伤赔偿标准:医疗费,工伤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表》、《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要求。住院伙食补助标准为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原工资和福利不变,由单位按月发放。停工、离岗期间需要护理的护理费,由所在单位承担。工伤委员会每月对职工享受生活费的能力进行确认。

《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至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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