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买卖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主体资格有效、意思表示真实和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三个有效条件2、买卖双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3、双方的意义表示必须真实有效4、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5、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即生效,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时间
根据《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一般自订立合同之时成立并生效。但也存在如下例外:
若买卖双方约定合同的生效条件,则买卖合同自生效条件成就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
基于不动产所有权的特殊性,买卖中的商品房所有权,即产权应在买卖双方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后才转移给购房人。过户登记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而仅是物权转移的生效要件,它仅影响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而不影响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的房地产转让或变更时,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和《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的房屋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登记手续来看,上述法律和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必须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才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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