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而拒不赔偿的行为,都属于侵犯消费者依法求偿权。
2、赔偿权的主体包括直接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消费者,也包括因为商品缺陷而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第三人,这一点是和传统民法有所不同的。具体来讲,求偿权的主体包括:商品购买者、商品使用者、服务接受者和因商品缺陷而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第三人,只要受到损害,就都可以依法获得赔偿,而并不要求其与经营者之间存在合同关系。
3、消费者的求偿范围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两个方面。因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据此可知,消费者求偿权在人身损害赔偿方面还应当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后者属于无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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