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是大品牌公司,在上海拥有多家加盟店,消费者吴先生放心地交钱做美发。谁知,加盟店突然玩起失踪,吴先生在投诉无门的情况下,逐向浦东新区消保委投诉。
消费者吴先生反映:该店是某知名美容美发店的加盟店,现已与该知名店解除合同关系,美容卡背面有明确注明是独立加盟法人个体。该店法人没有更换,只是换了品牌,原卡可以正常使用。退卡的话只能找现在的老板处理,该知名店在法律上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接到消费者吴先生的投诉后,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与知名美容美发店取得了联系,该店杨小姐说:我们公司与各加盟店之间的关系,是供货商与商家的关系。总店只是收取加盟费,加盟店开张之后,与总店并无行政上的牵连。杨小姐还表示,对于吴先生碰到的情况,责任由现在的这家店独自承担,我公司已无法在做协调。
对此,消保委认为,目前美容美发行业加盟经营的形式已非常普遍,加盟店与总部之间的契约关系往往注重的是加盟费用,而忽视了对消费者权益如何保障的条款,因此,一旦加盟店出现问题,特别是消费者购买了以总店名义发放的一些预付卡,权益就难以得到保障,而总店则往往以加盟店是独立法人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对此,消保委提醒总店在发展加盟店的过程中,需建立严格、有效的监管机制,对于加盟店以总店名义对外开展的经营活动,应当有一个保障机制,如设立一个保证金,从而可以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为消费者妥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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