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让母公司国有资本所得收益处置
上交主管财政机关
2、转让子公司股权所得收益
所得收益一起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差额,作为投资损益处理。
3、上市公司国有股减持所得收益
按国务院规定执行。其中,根据《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家股权转让收入应纳入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收入,用于购买需由国家控股的股份制企业的配股或购入其他股权等国有资产经营性投资。
4、出售企业的净收入
要上缴财政,在预算上单设科目反映,专项用于补充国有企业资本金或支持国有中小企业发展,不得挪作他用。集团或母公司出售所属小型企业的净收入,专项用于集团或母公司的资本再投入或技术改造。
5、实际操作是需要注意的问题
(1)优先支付的费用
转让国有股权的借款优先用于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经济补偿金或一次性安置费、移交社会保障机构管理职工的社会保险费、偿还拖欠职工的债务和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职工安置费用。
(2)剩余价款的处理
①子公司的转让价款由母公司收回;
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的转让价款上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③部门管理企业的转让价款上交企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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