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具体情况定。《公司法》和《证券法》只规定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的百分之二十五。企业分为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中央企业的高管也在工作,股东主要是国资委,所以持股很少。地方国企的股权主要掌握在地方国资委手中,只有民营企业的股权大多掌握在董事手中,董事持股比例可以达到70%以上。以上仅适用于上市公司。除国有企业外,基本可以达到50%以上。
公司高管信息
这里的公司高管,和通常理解的不太一样,主要是指登记在工商局的公司管理人员。一般建议由核心创始人或大股东任职,为的是加强对公司的管理控制。
1、董事/董事长/执行董事
由董事、董事长组成的董事会,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董事长是公司董事会的领导,公司的最高领导者。他的职责具有组织、协调、代表的性质。董事长的权力在董事会职责范围之内,不管理公司的具体业务,一般也不进行个人决策,只是在董事会开会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的时候才享有投票权。
公司在前期比较简单时,可不设立董事会,只设立一名执行董事即可。执行董事代行董事会职责。
2、法定代表人
在法律层面上,法定代表人行为等同于公司行为,是公司意志的具体体现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在法律层面对公司的所有行为、结果负责。
自然人可以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3、监事
由于公司股东分散,专业知识和能力差别很大,为了防止董事会、经理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就需要在股东大会上选出监事,代表股东大会行使监督职能。监事必须是单独的人选,不能由董事、经理来兼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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