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玉林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在哪办理
玉林市广场东路758号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1楼21、22、23、24、25、26、27、28号窗口。
二、玉林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办理条件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玉林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办理材料
1.提供银行账户和开户名称
2.被供养亲属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亲属关系不明确的,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近亲属关系证明
3.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被供养人经济状况证明
4.被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交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书
5.被供养人属于孤寡老人、孤儿的,提交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有效证明
四、玉林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办理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五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第五条第三款: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四十六条: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四)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五)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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