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期间生育补助费申领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陕西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陕政令[2003]88号;西安市贯彻《失业保险条例实施意见市政发[2004]153号
失业期间生育补助费申领条件: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失业期间生育补助费申领材料:
(1)、《失业保险金银行卡领取通知单;
(2)、区、县以上计划生育部门所核发的生育指标;
(3)、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等;
(4)、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银行卡。
失业期间生育补助费申领流程:
1、女性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可在失业人员管理科申请领取生育补助费,申领生育补助费的失业人员须携带的以下资料:
(1)、《失业保险金银行卡领取通知单;
(2)、区、县以上计划生育部门所核发的生育指标;
(3)、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等;
(4)、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银行卡。
2、失业人员管理科经办人员审查以上证件和单据,填写“失业人员生育补助申领表”,由科长复核后交主管领导审批,由失业人员管理科经办人员为失业人员办理申领生育补助费的财务手续;
3、失业人员管理科经办人员在申领人办理申领生育补助费时,告知申领人到指定银行领取。
相关信息:
办理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办理地点: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西安市建工路28A
联系电话:029-82282976
办理时限:无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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