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放弃社保声明是否有效
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律强制性规定,员工承诺自愿放弃缴纳社保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二、签劳动合同不买社保怎么办
签劳动合同不买社保,劳动者有以下解决方式:
1.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2.要求用人单位补办社会保险手续;
3.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并申请解决。
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就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这是法定义务。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三、辞职续交社保需要什么材料
辞职续交社保需要的材料:劳动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申报单或基金转移清单;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个人账户档案材料;其他。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社保包含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五个险种,是以劳动者为核心而建设的比较全面的保障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n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n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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