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户口不注销的后果是可能会导致人口信息数据库内的无效人口信息积聚,影响人口统计数据的准确性,除此之外其会影响遗产的继承。如果其死亡人口的亲属在其死亡之后代替其领取养老金等,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
一、怎样注销原始户口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是不能注销原始户口的: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2、当事人双重户口的,应带上本人后办理的户口本(对应的身份证)原件,去该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3、书面说明该户口的形成原因,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销户手续,否则将根据本条件第20条的规定处理,并且该户口本会被派出所冻结。4、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5、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6、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7、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扩展资料:公民在常住地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其亲属,抚养人或邻居或所在单位、居(村)委会向死亡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所需手续:1、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或村(居)委会或其所在单位出具的《死亡证明信》;2、死者的身份证、户口簿。双重户口,于法于情,都是应该严加杜绝的。它不仅造成资源分配的不对称,更是助长了“重婚”、“房多多”等不良现象的滋生,严重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那么应该如何关闭这利益博弈下猛张的“虎口”呢?还是需要相关部门针对各方面问题,制定相应方案,完善户籍管理制度。
二、遗产继承必须经过公证吗
遗产继承不一定需要办理公证。可自行提供资料或者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去相关部门或者房管部门办理遗产继承或者房产过户手续。因目前全国各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实施处理情况不一,自行提供办理面临很多条件与障碍,建议大家还是办理公证,这样遗产继承手续会更加顺利。不管是自行办理还是公正后办理,都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提供公安机关或医院出具的证明,如:死亡人员销户后的人口信息表、医院的死亡证明;也可是人员法院的宣告死亡裁定书;
2、被继承人财产范围的证明。如:房产证、存折、存单、股权、知识产权、股票、基金、公积金、保险金等能够证明被继承人的财产范围的证据材料;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独生子女证、婚姻关系证明等;
4、亲属关系证明。
三、人死了到什么时候才能消户口?
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公民死亡后,如未办理死亡证明有如下一些影响:1、如果没有死亡证明,不能开始继承遗产2、如未开具死亡证明,会影响配偶再婚的关系。3、如未开具死亡证明,可能会影响保险金相关办理和银行取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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