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或是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或者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都是无效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什么叫无效聘用合同
无效聘用合同即无效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订立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
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按合同内容来划分,分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按合同无效程度来划分,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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