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在高速上被撞身亡司机负责。我国承担法律责任的原则是根据事件的过错方是谁来进行划分,根据道路安全法规定,行人不得在除人行横道绿灯的时间外进入机动车道:
1、如事件的主要过错方在行人,而机动车也有违反规定驾驶和信号指示灯的,那么机动车驾驶方承担主要责任;
2、如事件的主要过错方在行人,而机动车未违反规定驾驶和信号指示灯,那么机动车驾驶方承担50%责任;
3、如事件双方都没有责任的话,那么机动车驾驶方承担人道主义责任负责赔偿行人医疗和工伤等费用。
司机守法礼让行人
昨天下午,文明过路口、安全保通畅在徐家汇举行。截至10月18日,今年上海全市共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1599起,死亡710人,受伤1361人,同比分别下降7%、9.2%和9%。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6起、死亡30人,同比减少4起、5人。数据显示,我国拥有全世界1.9%的汽车,引发的交通死亡事故却占全球的15%,成为交通事故多发国家,行人是交通事故中最主要的受害者,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中,司机死亡率占13.4%,行人和骑自行车人占死亡人数的45%。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因此,机动车驾驶员如果不礼让行人,不仅仅是不文明驾驶的问题,更是一种违法行为。然而,即使有法律的保护,行人在过马路时,左顾右盼、提心吊胆是许多人的感受。
如何减少人行横道线上的惨剧市交警总队总队长陈XX表示,除了加强民警现场执法外,驾驶员提高守法意识,文明过路口非常重要: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滞留路口、争道抢线,是部分驾驶员交通法制意识淡薄的表现,不仅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而且存在道路隐患。保持整个上海交通的可控状态,除了我们民警的勤奋工作,依法管理,很重要的是,我们的参与者自觉守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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