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及医疗事故的赔偿问题有哪些
涉及医疗事故的赔偿问题有: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1.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医疗事故的补偿与赔偿的区别
医疗事故补偿金和赔偿金之间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
补偿金的性质是补充,赔偿金的性质是惩罚;
2.金额不同:
补偿金的金额较少,赔偿金的金额较多;
3.依据不同:
补偿金没有法律上的责任,赔偿金是因为需要承担法律上的责任而赔偿的。
三、医疗事故的赔偿原则有哪些
医疗事故的赔偿原则有: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公平、公正原则等。医疗事故的具体赔偿数额应当考虑医疗事故等级、责任程度等因素确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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