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描述了债务人申请破产宣告的程序。首先,法院应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指定或聘请专业人员参加,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其次,清算组应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接着,召开债权人会议,确认破产财产和债权。然后,拨付破产费用,确定破产财产清偿顺序。最后,破产清算结束。
债务人申请破产宣告的程序如下:
1.成立清算小组。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
3、召开债权人会议;
4、确认破产财产;
5、确认破产债权。破产债权指宣告破产前就已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开清偿的可强制性执行的财产清求权;
6、拨付破产费用;
7、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8、破产清算的结束。
破 产 程 序 及 步 骤
破产程序是指当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申请破产,由法院依法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的过程。破产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1. 债务人申请破产:债务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无法清偿债务。
2. 法院审查:法院在收到破产申请后,会对债务人的资格、债务数额、债务原因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破产条件。
3. 制定破产计划:如果债务人符合破产条件,法院将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制定破产计划,包括清算方式、债务清偿顺序、债权分配方案等。
4. 宣告破产:法院在接到破产计划后,依法向债务人宣告破产,并指定清算组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清算。
5. 清算财产:清算组在法院的监督下,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清算,并按照破产计划对债务进行清偿。
6. 分配剩余财产:清算组在债权人的监督下,按照破产计划对债务进行清偿后,如有剩余财产,将按照债务人的意愿或法定程序进行分配。
破产程序对于债务人和债权人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债务人来说,破产程序是一种解脱,可以避免债权人采取法律手段对其进行追讨,也可以帮助债务人更好地管理自己的财产。对于债权人来说,破产程序是一种保障自己权益的途径,可以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通过清算程序获得一定的清偿。
破产程序是当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申请破产,由法院依法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的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债务人申请破产宣告的程序包括以下步骤:成立清算小组、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召开债权人会议、确认破产财产、确认破产债权、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财产清偿顺序和破产清算的结束。破产程序对于债务人和债权人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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