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新生儿出生证明的必需材料是什么
新生儿出生证明需要材料如下:
1.新生儿父母结婚证、户口簿,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病历首页、分娩记录及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出生信息登记卡》;
3.计划生育服务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二、出生证明的作用有哪些
出生证明的作用有: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三、没有办理出生证明,能给孩子上户口吗
没有办理出生证明,能给孩子上户口,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亲子关系凭证和相关旁证,向拟落户地的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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