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在异地申请结婚,男女双方登记结婚的,双方应当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不能在双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之外的异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撤销婚姻登记申请书范本
xxx民政局(或人民法院):
本人xxx(姓名),性别:x,于xx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常住户口地址:xxxx,联系方式:xxx,于xxxx年xx月xx日与xxx(姓名)(性别:x,于xx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常住户口地址:xxxx,联系方式:xxx)登记结婚。因该婚姻关违背本人意愿,系本人被胁迫而订立,所以现在申请撤销该婚姻关系,请予以批准。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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