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知道判不判刑?
被刑事拘留后,会在法院受理案件后的二个月内判刑,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但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等,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审判时间可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则需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二、遇到刑事拘留案件找律师有什么用?
1、及时的会见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生活状况,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作为嫌疑人往往不清楚法律规定,有些案件事实对其有利,但其说不清楚、讲不明白,甚至会遗漏对自己有利的重大细节,这就需要律师了解清楚情况后,为其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
2、向侦查机关了解涉案的罪名;
3、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帮助发现案件中对嫌疑人有利的事实,向司法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4、如果侦查机关办案中存在刑讯逼供等情况,可以代理申诉、控告;
5、根据案件材料事实结合法律规定,发表律师意见,发现案件中存在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之处,建议司法机关不批准逮捕。
三、刑事程序是什么?
刑事拘留的程序是:
出示拘留证。拘留犯罪嫌疑人。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异地执行拘留的,应当在到达管辖地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将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羁押。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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