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您的房产遭遇车辆碰撞,造成严重损毁,则需审查肇事方所投保的具体保险类别。若仅投保有交通强制责任保险(简称“交强险”),最高可理赔额为2000元,而超出此限的费用便须由商业性质的汽车保险承担赔偿责任。如若肇事方并未购买商业保险,那么其必须自行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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